由于水表发生故障或其他非用户责任造成无法抄表计量的,按用户前三次抄表的月平均用水量计收水费。因用户原因不能抄表计量的,由城市供水企业按照前三个月平均用水量收取水费;在此期间新增加用水设施的,应当加上新增用水设施设计用水量收取水费。